目标责任制度化、规范化,形成了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的机制,推进了本项目质量管理的深化,具体做法是:
1. 根据质量总目标,依据验收规范或标准,经过目标分解、细化,确定预留预埋阶段质量分目标为优良;
2. 依据优良等级标准编制队级技术交底书,在交底书中,按照高要求的标准编写具体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,原则上把验收标准中的误差范围划分为正负各三档共六档,一般情况下取三至五档,实行五级检查制度,检查记录中须签明检查时间一一具体到分钟;
3. 加强中间过程的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提出,立即解决;出现通病,从技术交底着手,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;采取有效措施,解决问题;
4. 检查结果与经济直接挂钩,主要分为队检、项目部检和监理检等三类,提出项目部检和监理检的通过率为100%,“监理检”不通过一一项目部、队级、班组各责任人均给予罚款,"项目部"不通过一一队级、班组各责任人均给予罚款,队检不通过一一班组各责任人均给予罚款;
5. 实行末位检查人责任制,最后签字人负主要责任。通过实践,在三个部位检查未通过后,监理检查通过率达到了100%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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